《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》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、产业转移区域产业布局、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布局、工作措施五部分。它对鼓励珠三角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的产业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主要承接的产业、禁止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承接的产业提出了规定。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主要承接的产业
1、粤东地区:主要承接纺织服装、电子工艺品、制鞋、玩具、陶瓷、石油化工、电力、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港口物流、皮革、医药、食品饮料、生物产业、五金不锈钢等产业。
2、粤西地区:主要承接家电制造、五金刀剪和不锈钢制品制造、石油化工、港口物流、钢铁、农海产品加工、造纸、医药、电子、机械、装备制造、纺织、塑料制品及化纤和优势资源的加工及综合利用等产业。
3、粤北山区:主要承接冶金及深加工、机械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、电子通讯及器材、钟表制造、精细化工、五金、建材、非金属矿物制品(水泥)、森工、烟草加工、制药、玩具、制鞋、铝箔、不锈钢制品、家具、农产品加工、食品加工、纺织服装和其他资源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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